心理咨询师工作守则
更新时间:2012/6/23 15:55:57
1 、心理咨询师不得因求助者性别、年龄、职业、民族、国籍、宗教信仰、价值观等任何方面的因素而歧视求助者 。
2、 心理咨询师在咨询关系建立起来之前,必须让求助者了解心理咨询的工作性质、特点,这一工作的局限性,以及求助者的权利和义务。
3、 心理咨询师对求助者进行工作时,应与求助者对工作的重点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必要时(如采用某些疗法)应与求助者达成书面协议 。
4 、心理咨询师与求助者之间不得建立咨询以外的任何关系。尽量避免双重关系(尽量不与熟人、亲人、同事建立咨询关系),更不得利用求助者对咨询师的信任谋取私利,尤其不得对异性有非礼的言行。
5、 当心理咨询师认为自己不适于对求助者进行工作时,就应对求助者做出明确地说明,并且应本着对求助者负责的态度将其介绍给另一位合适的心理咨询师或医师 。
6、 心理咨询师应始终严格遵守保密原则。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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