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生校外租房住宿专项清查整顿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7/11/14 16:54:32

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学生管理办公室近期将对学生校外租房住宿情况进行专项清查整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整顿时间

2017年10月13日至10月25日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各学院、各书社辅导员要从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大局出发,把学生住宿工作作为学生教育管理的重要任务来抓,本着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明确责任,认真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要以班级为单位,认真调查摸底,切实掌握学生有无擅自在校外以各种理由租房或住宿的真实情况,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安全、法制、纪律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学生的安全防范、遵章守纪意识,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

2、对履行正常手续,经由各二级学院审批和学生管理办公室备案的走读生和有特殊情况如陪读等需要在校外租房的学生,必须提交本人申请和家长安全承诺书以及身份证复印件、租房合同、病历证明等材料,辅导员要进行回访和进一步核实,建立《外宿学生档案》,落实好定期走访和联系报告制度,准确掌握学生外宿的地址和情况,了解学生住宿环境以及学生的心理、学习、生活状况,联系家长对走读生进行校外住宿安全专项教育工作。

3、对未履行手续,私自在外租房者,责令其限期于2017年10月25日前搬回宿舍,逾期不搬者,按照《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修订)》第四十二条第(五)款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对于不听劝告,执意在校外租房的学生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从重处理,并通报学生家长领回教育;

4、各学院、各书社辅导员要彻查学生的住宿情况,并将清查结果填写《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学生校外租房清查统计表》,特殊需要说明的情况要形成专项汇报材料,如实上报;

5、清查整顿工作结束之后,学生管理办公室将在此次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学生的住宿管理,落实好辅导员进驻学生公寓制度,经常深入学生宿舍,加大对学生宿舍的检查力度,掌握学生住宿的情况,加强对晚归和夜不归宿现象的治理;要经常联系公寓管理员,掌握经常晚归和夜不归宿学生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和治理对象常抓不懈。

三、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10月20日前为班级自查清理阶段,辅导员、班主任要组织学生干部认真进行排查和教育,并于10月21日下午5点前将《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学生校外租房清查统计表》(见附件)及排查情况报学生管理办公室。10月22日至10月26日为辅导员教育引导阶段,并于10月27日下午5点前将《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学生校外租房清查统计表》交学生管理办公室,学生管理办公室将对仍然擅自在校外租房外宿的学生,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从重处理。

四、各学院、各书社辅导员在此项工作中要充分发动学生,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全校师生可就相关情况向学生管理办公室进行举报(电话:6358018)。

 

教育教学管理部

学生管理办公室

2017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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