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下达给我院2012—2013学年“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名额,依据《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院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助函[2013]52号)和《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川音绵院[2010]9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各系推荐、评选,学生工作部审核,学院评审小组复审,董怡晨等244位同学符合获奖条件。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予以公示。
公示地点:学院公示栏、各学生公寓
公示时间:2013年11月6日――2013年11月12日
若对上述候选人持有异议(不符合条件)者,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情况通过电话或书面告知学生工作部。
电话:0816-6358018 6358287
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
二0一三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