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党在我心中”歌咏活动的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11/4/6 11:59:56
 

各系、各部门:

今年是伟大的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为庆祝建党90周年,且对广大青年学生进行生动的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教育,根据教育部下发的《关于在全国高等学校开展“党在我心中”歌咏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11]2)以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在全国高等学校开展“党在我心中”歌咏活动的通知》(川教函[2011]140)文件精神,在学院分党委的领导下,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党在我心中”歌咏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广泛开展“党在我心中”歌咏活动,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大学生对党、对祖国、对社会主义的深厚情感,激励广大青年学生自觉担负起时代赋予的光荣使命,以坚定远大的理想励志前行,以高尚美好的情操培育品德,以孜孜不倦的精神求索新知,以锐意创新的激情投身实践,以艰苦扎实的奋斗成就人生,不断创造新的青春业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发努力。

二、活动要求:

1、各系成立歌咏比赛活动小组,结合本部门、本系实际,根据本方案制订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精心组织,广泛宣传。把“党在我心中”歌咏活动作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的一项重要任务,把歌咏活动纳入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之中。

2、突出特色,提高水平,各系要从建设校园精神文明的实际出发,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创新歌咏活动形式,深化歌咏活动内涵,提高歌咏活动水平。

3、大力宣传,增强效应,各系要运用多种形式和手段,宣传歌咏活动的开展情况和育人效果。各系在开展活动的同时应及时将图片和文字资料交院团委备案。

4、以系、年级或班为单位,从推荐歌曲中进行选唱比赛。

三、活动安排:

1415日前,各系制订活动计划,张贴宣传海报等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全系学生积极参与歌咏活动。

2415日至430日,各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广泛开展歌咏比赛活动,并进行初次评选,分别评选出三组优秀的合唱队(公共管理系可只评一组),参加学院的合唱比赛。

35月中旬,学工部、院团委将组织各系推荐出优秀合唱队进行集中演唱比赛活动。评选出一等、二等、三等奖,并为获胜学生加相应的综合得分作为鼓励。

4、学院将于5月底把合唱节目光盘和推荐出的我院优秀合唱团报送到四川省教育厅,准备将参加省级比赛。

 

附件:“党在我心中”歌咏活动推荐歌曲

 

学生工作部

0一一年四月六日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