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了切实做好我院2015届困难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2015年普通高校困难毕业生就业专项扶助经费的函》。经学院研究决定,在毕业生中评选132名困难学生,扶助经费为每生400元,用于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的通讯、应聘、车船、住宿等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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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 |
传媒学院 |
音乐舞蹈学院 |
文华学院 |
名额 |
47 |
48 |
31 |
6 |
二、认定材料
1、书面申请;
2、生源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合法的低保证或工会出具的《特困职工证》、扶贫办(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提交材料与上报时间
1、各二级学院困难毕业生名单(附件一);
3、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请各二级学院可根据贫困认定表,严格评选。将名单于4月1日报送学工部(汇总表需要电子档)。
学工部
2014-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