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关于评选2015届困难毕业生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5/3/20 11:33:11
各二级学院:
   为了切实做好我院2015届困难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2015年普通高校困难毕业生就业专项扶助经费的函》。经学院研究决定,在毕业生中评选132名困难学生,扶助经费为每生400元,用于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的通讯、应聘、车船、住宿等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美术学院
传媒学院
音乐舞蹈学院
文华学院
名额
47
48
31
6
二、认定材料
1、书面申请;
2、生源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合法的低保证或工会出具的《特困职工证》、扶贫办(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提交材料与上报时间
1、各二级学院困难毕业生名单(附件一);
2、《困难毕业生就业扶助申请表》一式二份,不能缺照片(可直接打印到申请表上);
3、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请各二级学院可根据贫困认定表,严格评选。将名单于4月1日报送学工部(汇总表需要电子档)。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困难毕业生就业扶助申请表.doc
 
学工部
201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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