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化艺术学院 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1/7/17 10:23:27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

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近期,省外部分地区和省内个别市(州)发生学生溺亡事件,令人十分痛心,警醒刻不容缓。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暑期防汛减灾和学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四川省教育厅安全稳定与信访处关于开展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的预警提示函》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防溺水工作,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避免学生防溺水事件的发生,现就我校预防学生溺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学生防溺水安全工作

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加强学生防溺水工作的组织领导,逐压实学生防溺水工作责任,汲取以往溺水事故的教训,把防止学生溺水工作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内容,严格落实工作要求,细化预防措施,各二级学院的领导要站在对学生生命安全极度负责的高度,亲自安排部署、协调调度学生防溺水各项工作,确保我校不发生溺水事故。

、落实落细防溺水宣传教育

各学院要结合实际,通过多种渠道和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防溺水知识和溺水危害。紧紧围绕防溺水“六不”(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擅自下水施救)内容,立即开展防溺水专题安全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学生避险意识和自护能力。引导学生主动远离危险水域,教育学生外出嬉水、漂流等近水亲水活动要到安全设置齐备、救护设施完善的正规场所。遇到他人溺水时要沉着应对,以最快速度寻求帮助,不要贸然盲目施救,以免造成更大悲剧。

、全面落实家长安全监管责任

各学院要坚持家校共育,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增强家长的安全监管责任,积极引导家长主动关注学生安全,积极预防学生溺水。要通过短信、微信、QQ 家长群、微信公众号宣传等多种途径和形式,进一步增强学生和家长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引导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健全溺水伤亡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涉及学生溺水伤亡事故及时准确报告。学校将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学院,对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学院要严肃追责问责。

 

学生工作部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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