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共青团规范化建设制度
更新时间:2021/12/15 17:14:13

学校共青团规范化建设制度

一、入团誓词

二、团员的权利

三、团员的义务

四、校团委工作职责

五、三会两制一课制度

六、团员证及团籍管理制度

七、团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制度

八、团的组织生活和工作制度

九、学校团内评优制度

 

一、入团誓词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履行团员义务,严守团的纪律,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

 

二、团员的权利

《团章》第二条规定团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团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三)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斗争。

  (四)接受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积极履行保卫祖国的义务。

  (五)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

  

三、团员的义务

《团章》第三条规定团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团的有关会议和团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接受团组织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在团的会议和团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团的工作和青年关心的问题的讨论,对团的工作提出建议,监督、批评团的领导机关和团的工作人员。

  (四)对团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并且可以向团的上级组织提出。

  (五)参加团组织讨论对自己处分的会议,并且可以申辩,其他团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辩护。

  (六)向团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委员会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团的任何一级组织或个人都无权剥夺团员的权利。

四、校团委工作职责

共青团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委员会接受学校党委和上级共青团组织的领导,在其指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1、根据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每学期团的工作计划;定期召开校团委和各系团总支书记会议,传达上级指示,研究部署和检查团的工作,并经常向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汇报、反映情况。

2、负责在全校团员青年中开展共产主义、爱国主义教育,组织团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觉悟、组织观念和共产主义道德情操的修养,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充分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切实抓好团的组织建设,严格团的组织生活,健全团的“三会两制一课”等各项制度,教育团员履行团员的义务,保证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做好发展团员和超龄团员的退团工作;组织团员学习党的知识,做好“推优”工作;抓好各级团干部培训,提高团干的组织水平;做好团组织关系的转接和组织情况的统计工作;负责全校团员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负责对违反团纪的团员进行教育和处分。

4、抓好团的宣传工作,利用网站、广播站、黑板报、宣传窗等教育阵地,加强对团员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发现和培养典型,表彰好人好事,树立楷模,针对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组织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

5、组织对团员思想状况的调查、分析和对团工作的总结、研究;组织和开展“达标创优”活动;抓好评选和表彰“红旗团总支”、“红旗团支部”和“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的工作。

6、关心团员和青年德、智、体全面发展,组织开展学术、科技制作、文娱、体育等适合青年特点的校园文化活动;组织团员和青年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做好社会实践活动基地的建设工作。组织青年团员积极开展青年志愿者、环保等活动。

7、关心团员青年的成长,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学生在学习、生活、课余活动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代表和维护团员青年的正当权益,关心团员青年心理健康,协同学校有关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制教育。

8、指导校学生会开展工作,加强对其他学生社团的管理;开辟第二课堂,活跃课余生活;协助教务处、学生处开展校风和学风建设工作;完成上级团委和校党支部交给的各项任务。

 

五、三会两制一课制度

“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是团的一项基本制度,是保证基层团支部正常进行团组织生活,开展团的活动和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团员支部大会:团员支部大会是团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是支部全体成员共同讨论和决定重要问题的会议。主要议题有:学习和讨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内外大事,讨论班团支部的工作,提出各种有益的建议和意见;讨论如何贯彻执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表彰先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团员青年要求和意见,加强群众观点,密切组织同团员青年的关系;选举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一级团员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接收新团员,讨论对团员的奖惩和处分;听取团支部的工作汇报等。团员支部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二、支委会:支委会是为完成支委会工作任务而召开的。根据需要,支委会可学习和讨论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国内外大事;分析研究支部团员青年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讨论团支部的活动事项;讨论支部团课、民主生活会、团小组长会等一系列必要的准备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搞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团支委会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

三、团小组会。团小组是团支部的组成部分,由团支部本着有利于工作和生活的原则划分,在支部委员会领导下工作。团小组通过自己积极的活动来实现支部的决议,保证团支部各项任务的完成。团小组会可以安排给每名团员一定的工作并具体组织实施,组织团员学习政治理论、团的基础知识和进行小组讨论,组织召开小组的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和督促团员参加组织活动和按照缴纲团费,做好青年的思想教育等。团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四、团员教育评议制度。教育评议活动以团支部为单位,结合共青团的特点和团员成长进步的内在规律要求,按照学习教育、个人评议、民主评议和团籍注册等方面,每年进行评议。主要程序包括团员自评,即团员认真总结自己一年来在思想、学习、生活、工作以及在团的生活中的表现和情况,肯定成绩和进步,找出缺点和不足,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民主评议,即在团员个人总结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大会或团小组会,由团员宣读个人总结,结合该团员的一贯表现和民主评议的意见,对该团员做出综合评议;支部总结,即团支部认真做好团员教育评议总结,并存入本人团员档案。一般在年底或年初统一进行评议。

五、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年度团籍注册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是实行团员证制度,形成团员管理新体制的关键保障。团员每年在规定时间持证向所在团支部申请注册。对按时交纳团费、履行团员义务、被评议合格的符合注册条件的团员,由团组织在其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时间,加盖注册印章。一般同时做好团员民主评议和团员登记和年终统计工作。团籍注册一般在每年的第一季度统一进行。

六、团课:团课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团的基本知识教育的主要形式,是提高团员思想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的有效途径。团课的主要内容有:引导和帮助团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帮助团员了解和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人生观;系统地、有计划地讲解《团章》的基本内容和进行团的宣传,对团员进行团员的权利、义务和团的组织纪律教育;组织团员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光荣历史和续编,启发和提高团员的共产主义思想觉悟;宣传党中央的方针政策。团课内容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充实和调整。一般每学期上一次团课。

 

六、团员证及团籍管理制度

1、团员证是团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团员在参加需要证明团员身份的团内或有关社会活动时,应出示团员证。

2、年度团籍注册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团员每年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注册手续。对符合注册条件的团员,由基层团委在其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时间,加盖注册专用印章。

3、除组织上的原因外,超过规定注册时间一年未注册的,其团员证即为失效。

4、团员超龄离团,团员证可以留作永久性纪念,由本人妥善保存,但不得继续使用。

5、团员遗失团员证,应向团组织及时报告,在确认无法找回时,由基层团支部办理补发手续统一到校团委补办团员证,并在新团员证组织关系转接栏加以说明。

6、离团、脱团、退团、开除团籍的团员,其团员证由团支部收回并作注销手续,报上级团委备案。

7、团员离开所在支部要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8、团支部建立“团员登记簿”,对本支部团员定期登记和统计,每年年终进行汇总。

 

七、团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制度

1、按期交纳团费是团员对自己组织应尽的一种义务,又是团员支持团的工作的一种表现,同时还是团员和团组织保持经常联系,不断增强组织观念的一种必要形式。每名团员都必须按时向组织交纳团费。 

2、按照团章要求,团员应每月定期缴纳团费,团支部每半年向校团委缴纳一次。

3、团费由班级团支部组织委员收齐后上交校团委,团支部组织委员要做好收缴团费花名表,校团委收到团费后要给各团支部开据收据并入帐。

4、凡有工资收入的教师团员,每月按照工资收入比例的1%交纳团费,学生团员每月交纳1角,本人自愿多交不限。

5、团员应自觉地向所在团组织交纳团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团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团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6、对不按规定交纳团费的团员,团组织应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的,按自行脱团处理。

7、团费由团委统一管理和使用,校团委书记总负责,组织委员具体负责使用和管理,建立团费收缴使用明细账,单独立户存入银行,不得同团的其他经费混在一起。

8、在完成上级团委的收缴任务后,剩余的部分作为全校共青团员的活动经费,主要用于团的活动和团员教育的必要开支,团员、团干部教育、培训、奖励和订阅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杂志等团的机关报刊等方面的必要开支,不能用于团员和团干部的生活福利,严禁用团费请客送礼。

9、严格团费使用的审批手续,按规定使用,大宗的团费开支,须经团委会讨论,不能由少数人决定。团费支出要凭有关单位开写的单据,并由经手人签字,不能由白条任意报销。浪费、贪污、私自挪用团费要严肃处理。

 

八、团的组织生活和工作制度

1、校团委每年制定团组织生活总体安排,每两周进行一次,各系团总支、各班团支部要作到会前有准备、会上有交流、会后有记录。

2、团组织生活的学习材料包括党的文件、团的文件、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以及校团委根据时政要闻制发的有关材料。

3、团组织生活的形式要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富有实效。其主要形式有:团课、讨论会、报告会、座谈会、演讲会、辩论会、社会调查、咨询服务、参观访问、节日纪念活动、主题团会、团日活动等。活动要寓教于乐,将思想性、教育性、知识性、趣味性、针对性、有效性融为一体,防止形式主义和以单纯的娱乐活动代替组织生活。

4、民主生活会是发扬团的民主,健全团内正常的政治生活的重要形式之一。团内民主生活的主要内容是在团内开展思想交流和批评与自我批评,克服团员中的各种错误思想和不良倾向,团干部和团员总结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和存在的缺点错误。团内民主生活会一般以团支部或团小组为单位进行,一般每月开展一次。

5、各团总支和支部要加强团组织活动、团内工作方面的信息和调研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及时向校团委反馈。

6、各总支、支部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一级团代会代表。

7、各总支和支部委员会要定期向支部大会报告工作情况,并受支部团员大会委托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汇报请示工作。

8、校团委制定工作目标及考核管理办法,各团总支和支部要依照工作目标的要求逐项加以落实。

9、校团委通过支部团员大会或其他形式,定期检查考核支部工作,保证全体团员对团支部的工作进行评议或进行,形成团员对支部工作的监督机制。

10、各团总支、支部按照校团委的整体工作安排,有计划、有秩序地开展一系列组织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实现支部活动正规化,避免随意性。

 

九、学校团内“评优”制度

一、评优条件

(一)先进年级组团总支和班级团支部评选条件

1、  工作有计划,班子健全,团结协作,能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

2、  支部的思想政治工作突出,团员整体素质较高,团支部凝聚力较强。

3、  组织生活制度健全,组织生活内容充实丰富,记录详细,组织生活每月不少于再次。

4、  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学习成绩在学校为中等以上。

5、  团员发展工作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积极培养,协调发展”,在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组织发展对象时,支部能把好质量关。

6、  支部积极开展各项健康有益活动,支部团员积极支持和参加校团委、年级组团总支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 优秀干部评选条件:

1、  担任团支部委员以上的团干,热爱本职工作,有大局观念,积极支持和配合学校及全团中心工作。

2、  政治立场坚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于职守,遵纪守法。

3、  工作勤奋踏实,有创新精神,能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团组织工作,并卓有成效。

4、  能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工作成绩突出,群众威信高。

5、  勤奋学习,学习成绩优秀。

(三)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1、  必须积极参与团的各项活动,思想政治素质好,在团员青年中确能起表率作用。

2、  在履行团员义务,遵守团的纪律和执行学生守则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等方面表现突出。

3、  作风正派,助人为乐,深受广大同学依赖。

4、  热爱学习,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

二、评选和奖励办法:

校团委每年五四青年节期间组织一次评选表彰活动,表彰名额按照各团总支、班级团支部、团干部10%的比例分配,优秀共青团员按1%的比例分配,分别进行表彰,由团费中列支发给荣誉证书和奖品。校团委积极争创市级、省级乃至国家级五四红旗团委。对于表现突出的团总支、支部、团干部和共青团员校团委将分别申报县级及以上级团组织进行表彰奖励。

 

 

 

共青团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委员会  

        2021.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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