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火灾事故
(一)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校园安全稳定值班人员,保安人员、警卫队,各单位值班人员及消防安全员。
(二)报警程序: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部门(电话119),报告内容为:“经开区机场东路83号川音绵阳艺术学院XX楼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3、在向院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校门口、丁字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三)组织实施:
1、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校安全消防组织成员为主,其余人员(尤其是学工部干部、学生党员)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2、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4、各级领导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四)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五)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被困人员人员要积极科学地实施自救逃生。
5、一般不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二、群体性事件或个体重大突发事件
(一)处置事件的组织: 事件当事人所在系领导、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人、校园110值班人员、校医室值班人员参加、学工部。
(二)报警程序:
1、学院安全稳定值班室。
2、保卫部门领导。
3、学工部领导。
4、院分管领导和学院值班领导。
5、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公安机关并向学校汇报。
(三)处置措施:
1、接报后,辅导员、班主任应迅速赶到现场积极配合保卫人员控制局面。
2、值班人员立即按照程序打电话向处领导报告。
3、学工部领导根据事态严重程度,边处置情况边向院领导汇报。
4、如有人员受伤,立即通知校医室并协助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救治。
5、如是殴斗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双方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带入值班室,其余人员驱散。
6、如是意外事故,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将受伤者送往医院抢救。
7、如是社会人员来校闹事,须立即拨打公安“
(四)注意事项
1、各级领导遇事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
2、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三、被盗案件
(一)处置事件的组织:案件涉及学生的辅导员、班主任、、所在系领导、学工部。
(二)报警程序:
1、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校园安全稳定值班室报警。
2、保卫部门领导。
3、案件涉及的所在系领导。
4、根据案情报告分管院长。
5、经院领导同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三)处置措施:
1、接报后,接报人员应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2、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四)注意事项
1、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2、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各级领导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四、食物中毒事件
(一)处置事件的组织:事件当事人所在系领导、投资公司、后勤处、校医室值班人员、分管领导。
(二)报告程序:
1、学工部领导,同时报告辅导员。
2、投资公司、后勤处领导及有关人员。
3、安全保卫部门领导。
4、分管院领导。
5、学院主要领导。
6、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地方防疫部门并向学院汇报。
(三)处置措施
1、发现情况后立即向有关部门和院领导汇报。
2、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校保健站或就近医院,无交通工具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
3、由餐饮中心管理人员封存现有食物,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或售饭处。
4、立即组织学生骨干组成陪护人员队伍,并安排本班学生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5、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防疫部门报告。
(四)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要耐心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党员骨干要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院分党委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