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奖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0/4/29 14:59:16

 

关于国家奖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全院国家奖、助学金获得者:

学院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学生奖、助学金评定的相关文件要求,由辅导员推荐,各系评审小组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报学工部进行审核,并由学院学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最后审核、公示三天无任何异议后报省教育厅审批,整个评定过程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目前学院在接到省财政厅国家奖、助学金预算拨付款(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先拨付所有奖、助学金金额的一半)后,学院已于429日将国家奖、助学金通过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发放到各位国家奖、助学金获得者账户上,请于52日进行查询。

若经查询未到账,存在以下两种情况:

1、账号及其他相关信息出现错误。

2、未向学校提供银行卡号或提供的银行卡号无效。

请以上学生持学生证、身份证及银行卡于520日前到学工部、计财处核实。

 

学生工作部

  2010年4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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