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化艺术学院 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工作职责
更新时间:2019/9/14 19:02:28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上级党委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学校董事会、校委会、党委会的指示决议在学院贯彻执行

二、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本院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党群工作和学生工作。

三、组织本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党群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等重大问题,并参与讨论学院内行政业务方面的重大问题(学院的发展规模、专业方向、教学改革、学科建设、师资培养、学院内机构设置与撤消、学院职权范围内的任免和调动、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和群众利益等),提出建议和意见,供院长参考。对本院的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人事管理、经费使用等行政管理工作起保证、监督作用。

四、积极支持院长的工作,协调院内党、政、工、团等方面的关系,充分发挥本院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本院各项行政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五、抓好本学院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大力加强以职业道德为核心的精神文明建设,有针对性地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六、加强党支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定期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积极做好发展新党员的工作。

七、主持召开学生工作办公例会、辅导员工作例会、班主任例会和全体学生大会,总结、检查和布置工作。

八、做好本院辅导员、班主任的配置、管理、考核工作和学生的管理、招生、毕业推荐工作,领导本院的学生会、团总支开展各项活动。

九、组织落实学院关于加强学风建设的工作,掌握学生学习动态,积极推进学风建设的开展。

十、负责安排和落实新生入学、毕业生离校、学生行为养成教育考核、学生奖惩、特困生认定和资助以及学生教学秩序、生活秩序和活动秩序等日常管理工作。

十一、领导学生党支部工作,抓好学生党支部、教师党支部建设及师生党员队伍的发展、管理、教育、学习等工作。

十二、领导学院团总支和学生会工作,指导开展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组织活动和思想建设等各项工作,关心共青团和学生会干部的成长,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在各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十三、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大学毕业生就业的方针和政策,根据学校要求认真安排和部署毕业生就业工作。要组织上好就业指导课,积极主动收集就业信息,拓宽就业渠道,不断建立和巩固就业基地,掌控就业市场,热心为毕业生就业服务,稳定和提高就业率。

十四、全面负责本学院学生安全工作,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积极主动妥善处理本院学生中的突发事件,并及时向上级组织和领导请示汇报,维护学校和学院的稳定。

十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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