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化艺术学院 学生寝室安全“十不准”
更新时间:2021/11/17 19:37:34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

 学生寝室安全“十不准”

一、不准使用明火、存放使用违章电器、私拉乱接电线及变动电源设备等

二、不准晚归、未归及校外租房

三、不准在寝室内吸烟、喝酒、打架斗殴、打牌赌博

四、不准存放使用管制刀具、毒品、易燃易爆物品或其它危险物品

五、不准翻墙、越窗、向窗外抛掷物品

六、不准长时间玩网络游戏

七、不准擅自留宿外来人员。

八、不准休息时间影响他人

九、不准在寝室内从事经商活动、商业广告宣传和饲养宠物

十、不准不讲卫生及损坏公物

请每位学生为自身和他人安全必须严格遵守以上“十不准”,如有违反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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