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生晚未归整治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3/9/25 17:50:45
各系:
  为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杜绝学生在校外发生安全事故或违纪的行为,现将整治安排通知如下:
  一、宣传动员阶段(即日起—10月7日):全体辅导员老师应结合学院历年来因晚未归及租房住宿在校外发生的安全事故,以及造成的不良后果,采取班会、个别谈话等多种教育形式宣讲遵守作息时间的重要性,对屡教不改的学生应联系其家长,把学院加强晚未归的最新规定给学生及家长宣讲到位。
  二、教育阶段(10月7日—10月13日):各系分管学生工作的支部副书记及辅导员要全面掌握、检查当晚学生晚未归情况,如有学生未及时回寝,辅导员应立即电话联系学生本人,督促其回寝;如学生晚间12点仍未回寝,则与其家长联系,告之学生家长相关情况,并要求其配合教育。对当晚未归者,辅导员要于第二天通知该生写出书面检讨书,并在班会上当众检讨。
  三、处理阶段(10月14日—10月18日):各系继续做好教育阶段的相关工作,如有违反者除教育外,在违纪处分时需加重处理:晚归(22:30—24点间返校)两次视为一次未归;晚归(12点后返校)一次视为一次未归。未归达3次者给予警告处理;未归达4次者,通知家长领回,视情况停学1至3个月。
学生工作部
二0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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