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国家文件)

  • 2017-07-08
  • 687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行为,维护普通高等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称学校)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学生(以下称学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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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学生报到注册管理办法(修订)

  • 2017-07-08
  • 7245

一、组织机构 成立以执行校长为组长,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为副组长,分管财务工作、教学工作,学生工作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学生报到缴费注册工作领导小组。 二、工作职责 学生报到、催办缴费的主管部门是教育教学管理部;学生缴费的主管部门是财务与资产管理部;学生注册的主管部门是行政服务部;各书社主管报到缴费注册的第一责任人是书社党总支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是学生报到缴费注册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全校各单位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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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学生表彰奖励办法(修订)

  • 2017-07-08
  • 695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新时代大学生。鼓励广大同学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德、智、体全面发展,做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奖励的种类 1.个人奖项: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毕业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员干部,学校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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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修订)

  • 2017-07-08
  • 753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学生管理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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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修订)

  • 2017-07-08
  • 6816

总  则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学生社团是指具有共同兴趣、爱好的我校在册学生,根据社团成立的条件和程序自愿登记组成的、有自己的社团章程及宗旨、组织机构、负责人和固定成员,遵照其章程和宗旨开展活动,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学生团体。为规范学校学生社团组织,保证学生社团的合理组建和稳定发展,特修订本办法。 第一章 管理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指的学生社团,是指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在校生自发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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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修订)

  • 2017-07-08
  • 744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持学校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建立健全育人机制,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培养优良校风、学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注册的全体学生,对接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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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学生校内申诉处理规定(修订)

  • 2017-07-08
  • 688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生校内申诉制度,保证学校处理行为的客观、公正,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修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申诉,是指学生对学校做出的涉及本人权益的处理决定不服,向学校提出意见和要求。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在籍接受学历教育的本、专科学生。对接受我校其他学历教育学生、非学历教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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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学团管理办法(试行)

  • 2017-07-08
  • 6726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我校学生依法依规建立和参与学团的自由权利,维护学校和广大同学的合法权益,同时为了加强对学团的指导和管理,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法律和学校关于学团的有关规定,规范我校学团的建设,保证学团的合理组建和稳定发展,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团是经学校批准的面向全校学生开展的各种具教育性、科技性、艺术性、趣味性、创新性,有利于学生成长的非营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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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化艺术学院优良学风寝室评选办法(试行)

  • 2017-07-08
  • 6658

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的校风学风建设,创造一个有利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国家教育部2005年3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优良学风寝室”的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维护国家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全寝室学生刻苦学习,团结互助,文明礼貌,形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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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学生早操、晨练管理规定(修订)

  • 2017-07-08
  • 6614

为使学生养成锻炼身体的习惯,培养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团队意识及纪律观念,促进校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及《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实施办法》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早操、晨练是学校教育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体育和德育的重要方式之一,是搞好日常工作、学习的第一环节,各书社党支部书记和辅导员要作为工作重点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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